在上海补办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 登报声明: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声明中需写明企业名称、注册号、所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数量及证照核发日期,注明作废原因并声明作废。
- 准备申请材料:
- 《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1份);
- 经办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 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全部遗失则无需提供);
- 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1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件。
- 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提交申请。